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SAMBUDDHASSA
不幸遇上誹謗、無故責難、樓上噪音、有心陷害、偷取利益,哪種人會自問:「為甚麼是我?」「我應怎樣報複」,又有哪種人會說:「明白了,原來是這樣的」,然後坦然接受?
邪見的人傾向忽略事緣,認理認境不認緣,他們依抽象的思想來要求現實生活,和現實脫節,容易落入流行的理念,不理現實,不如實,粘著於雜相和不如實的知識。
是以邪見「看雜相」,還是以正見「看實相」,這是兩種相反的角度。放逸了、自動化了時就看雜相而起嗔恨,繼而無情反擊而心越嗔;不放逸、有正念時時就看實相而生善心而接受、原諒和放下。
習慣了以邪見「看雜相」,意識重於事境和事理,不能看透事緣,比如說樓上有噪音而以震樓神器反擊,如果樓上同樣是著了雜相,將會引來更多的煩惱。如果樓上是「看實相」的,就會看到這件事的緣起,而自制減噪,止息矛盾,有趣的是由於樓下是著了雜相,看不到事緣,他還會以為是震樓神器產生了作用而揚揚自得,奔走告人。
不如實知見,我們便會只求事情和事理而不問事緣,這樣便看不清實相,不會真正明白事情和事理。沒有了事緣的事理最多只能算是以虛幻的概念來解釋事情,實際上只是概念的投射而己,例如,以「遇上小人」來解釋被解僱,以「不民主」來解釋國家落後,以「被天收」來解釋天災人禍等等,這是如虛見,以概念來看世間,只會看到概念,而不會看見世間的實相。
「看得破,放不下」
理論上,當人能如實地觀察事情,破除了雜相的人能明白萬物皆依緣起條件而出現、持續、減弱和消失,事情和其背後的緣法條件是一致的,事緣具足了,事情出現,事緣改變了,事情也減弱,事緣消失了,事情也消失。
生命尤如一個大舞台,有些人是來欣賞節目的,幻象越真,他們越投入,不假不樂,不同的假有不同的樂,是為一樂,不如實,更不如實知見;有些人是來思考人生的,以表演來思考人生,這也是一樂;有些人來只是求真,他們不喜歡虛假,更不會被多姿多彩的虛幻所吸引,但他們又暫時離不開假,知見不一致,有些人因而抑鬱而放棄,過著半真半假的空洞生活。
因而在實踐上,理論上明白是不足夠的,我們仍然須要親身體證才能完全接受,這就是看得破,又放得下。
現實裏,有時人看不破,放不下,有時看得破,放不下,有時又看得破,放得下。
不如實知見困於雜相,故「看不破,放不下」;如實知見通達了故「看得破,放得下」;那麼「看得破,放不下」又算是甚麼狀態?到底算不算困於雜相?
比如說被誤解了,生起了微弱嗔心,強行冷靜下來,整合地思維事境、事理和事緣,明白了對方誤解自己的緣法,照理這時就是放下了,誰知幾日後才發現仍然深深不憤,這就是常見的「看得破,放不下」現象。
從「如實」、「如實知」、「如實見」到「如實知見」
如實是一種觀察的態度,是「看得破,放得下」的開端,然後就是「如實知」和「如實見」。
攝影師在幾年初步明白商人的做法合乎商業的法規和一般人的行為,不再粘著於他是盜賊的雜相,事理的道德批判的意味少了,他初步原諒了商人的欺壓,但粘著於《不義而富且貴》雜相,這個階段他的如實知了,看得破了,但仍放不下,即道理上知道放下,但感覺上仍然有被欺淩時的不甘,因而念念不忘,「知」和「見」不一致,概念和經驗不相稱,仍然會有所蒙蔽,他看破了,但仍放不下。
知見合一的人看世情,完全去雜相,可以同時看到事情的緣法的表相,這時「如實知」和「如實見」在徹底看清的當下才能完全契合,知見合一,概念和經驗相等,所想的和所看到的一致,達到平衡,正如攝影師後來終於看清了各自的緣法散聚,無論和知和見上都終於徹底放下,視一切如《浮雲》,終於放下了,他得享平靜和安寧。
這時他知見通達,知見合一,平靜地接受真實,輕鬆地明白了:「不這樣,又能怎樣。」
經教中的如實知見
從虛還是從實?如實知是一種信念,是以如實的態度來學習正確的知識,運用這些知識來觀察緣法,能穿透表象,看到表象的虛幻、非常相,那就是如實見,合起來就是如實知見,而佛教的如實知見的運用,必須要在以修習止禪為始點,這樣的如實知見才能厭、離染和離貪。《無礙解道》解釋道:「當心得定時,如實知、見;如實知、見者厭;厭者離染,經由離貪而解脫。」
如實知見特別指的是在觀禪層面的運用屬於法則層面,如實知見中的如實yathābhūtaṁ,意思是追求事實、真實、實質的基本態度和信念;知是知識,涉及概念,見是親證,涉及經驗,例如,佛陀說,當我們不知道老死,「比丘們!不如實知見老死者,為了在老死上如實的智 (yathābhūtaṃ ñāṇāya),應該尋找老師,這裏的不如實知見ajānatā apassatā yathābhūtaṃ,ajānatā是知識上的缺乏,比丘需要如實知的表象世俗諦很多,如各種戒律和寺院清規,各種行儀、禪定知識等等,而本質層面的知識更多,例如二十八種色法,物質,八十九心,五十二心所,心路歷程到各種緣起關係等,尤其在修行初期,需要時時親近善知識。
apassatā是沒有親證的經驗,只停留於概念上的認知;佛陀繼續說道,當比丘找到了老師,就可以明白老死,學習得到有關的知識,當知識內化了,就成為如實智,但仍然需要去親證知識。以考順為例,子女都知道要考順,但如果不身體力行,他們是不可能體會到考順的意義、技巧和快樂的,這就是apassatā (來源:相應部12相應82經/師經)。當我們親證了知識,就成就了如實知見:
在一次的問法中,阿難陀尊者問道:「大德!定是為了什麼目的,有什麼效益呢?」
佛陀: 「阿難!定的目的是如實知見,效益是如實知見。」
「但,大德!如實知見是為了什麼目的,有什麼效益呢?」
「阿難!如實知見的目的是厭離與離貪,效益是厭離與離貪。」
「但,大德!厭離與離貪是為了什麼目的,有什麼效益呢?」
「阿難!厭與離貪的目的是解脫知見,效益是解脫知見。
來源:《增支部》10集1經/為了什麼目的經(莊春江譯)
這段文和來自文章二律藏中的引文相似,其中如實知見Yathābhūtañāṇadassana包括了知識的智ñāṇa和親證經驗的見dassana,要修到「如實知見」,我們須要持戒,修習安止定和觀智,開展了「如實知見」後,就可以還滅無明的住著,親證緣起法:
yathābhūtañāṇadassanaṃ bhāvento sammohābhinivesaṃ pajahati. (Vsim. ii. 629)
(One devleoped konwedge and vision based on reality abandons natural inclination to ignorance.)
最後的目的是證得解脫知見vimuttiñāṇadassana,可以止滅攀緣,超脫輪迴。
解脫知見證得方法是修習以正慧sammappaññāya,如實正慧,即yathābhūtaṁ sammappaññāya,修習觀禪以觀現象的本質,親證世間具有相是非常、苦和非我的,以正慧如實地知道,直至證得聖果,如以下經文:
“Cakkhu bhikkhave, aniccaṃ anāgataṃ. Yadaniccaṃ, taṃ dukkhaṃ. Yaṃ dukkhaṃ, tadanattā. Yadanattā taṃ ‘netaṃ mama, nesohamasmi, na meso attā’ti evametaṃ yathābhūtaṃ sammappaññāya
眾比丘,未來的眼根是無常(非常相的),凡所有無常的諸行,都具有苦相(非樂相),凡所有具苦相的諸行,都具有無我相(非我相)。對於這些無我相的諸行,,在諸行當中:無「貪心所」,故無:『這是我的』 的見 (netaṃ mama);無「慢心所」,故無:『這和我有關』 的見(Nesohamasmi),無「見心所」,故無:『這是我的真我』 的見(na me so atta)。
來源:《相應部》35相應205經/未來自身內凡無常者經你們應以正確之慧這樣如實知見
業處之一修習八正道,如實知見(yathābhūtaṃ viditvā)六根處的相觸之滅除,能帶來的滿足感,過患和捨離,即可證得正智ñāṇa、正解脫vimutti和無依解脫anupādāvimutta,獲得至高的慰藉,即涅槃:
Yato kho, āvuso, bhikkhu channaṃ phassāyatanānaṃ samudayañca atthaṅgamañca assādañca ādīnavañca nissaraṇañca yathābhūtaṃ viditvā anupādāvimutto hoti, ettāvatā kho, āvuso, paramassāsappatto hotī”ti.
來源:《相應部》38相應6經/至上慰藉經
當我們通達地掌握戒、定慧三學時,觀察人和事時,意識如實地覺知其世俗諦和勝義諦的存在狀態,如是我們能在法則層面知見合一,破除一切的雜相。
如果世人皆和聖者一樣,見驢子時同時見驢子的內在緣法(色法和名法、三時的緣生緣滅、三相等)和表相,完全看透加上其身上的標籤,那麼世人就自由了。
應用一:怎樣安樂地伴虎
有時君王遇上政務難題不會嘗試去解難,反而容易會直接消滅制造噪音的人,假裝讓難題消失,這樣就不需要去積極處理政務,疏通矛盾,這是王權社會的本質,所以作為國主的大臣,清楚認識到這點後,他們可以「道不行,則乘浮遊於海。」或者像個案中的普利斯庫斯一樣,明解事情事理和事緣,過著沒有矛盾的人生,安樂地伴君如伴虎。
俗語有云:「吃得咸魚抵得渴。」普利斯庫斯在皇權之下為甚麼可以活得沒有焦慮?他同時掌握了事情、事理和事緣,知道人間的疾苦和無奈,人人都各有所限,他明白皇帝權力的事緣,看得很開,知道皇帝的理性是虛幻的,富貴也是虛幻的,在皇權之下,公義也是虛幻,他不會幻想自己能在元老院中得到公義,一切要依從皇帝的心情,於此地是沒有控制能力的,如實知見的人,明解生命苦的本質,不會停滯於某一特定的苦上,他們的人生過得和所有人一樣,都充滿苦,但他們是坦然的,是流動的,是自由的,因為他們如實知見,穿透了幻象,這本身就是件很快樂的事,所以他們遇上苦不會有情緒的紛擾,他不會因為「渴」而忘記了咸魚的美味,為了吃美味的咸魚,受一點渴是值得的。
人有各自的境、理、緣,正如普利斯庫斯對著皇帝所說,你現在還不殺我的話,我就先去吃飯了,甚麼時候要殺,隨時通知,殺不殺是你的事,說甚麼話是我的事,我並不想改變你,你也別想來改變我,怎樣過我剩下的日子也是我的事,我一定會過得很好的。
雖然普利斯庫斯還未能如實知見業力法則,知道他和皇帝之間過去的業,但他對皇帝還是有基礎判斷的,他是看準了皇帝會克制自己不殺他才會這樣說,假如他遇上了一個暴君,不用做任何事也會被殺的話,那麼他就不會頂撞皇帝了,而是會盡量低調,準備好身後事。
如果普利斯庫斯活在現代,他遇上了互聯網上網軍的負評,會不會說類似的話?
應用二:換位觀緣止噪
當意識以自我為中心,就是知見不合一時,去除自我中心才能知見合一。
你在森林的小屋中享受秋日的陽光和靜穆,突然來有一群野猴在木屋頂跳來跳去,索取食物和水,你會感到被打擾,會做些甚麼去回復平靜嗎?
你若不滿,難道是森林錯了?森林不懂得做森林?野猴不懂得做野猴?還是過客不懂得做過客?
如實知見其事緣:森林的緣起條件注定其並不是平靜的地方,到森林來找物理上的寧靜是來錯了地方,森林處處都有生命的張力,物種之間時時刻刻相互競逐生存,平靜只是不懂得森林的城市人錯覺,即使只是一的泥土也有眾多生物在生活,如果換上了一個動物學家或植物學家,他們所感知的森林就不可能是寂靜的。小木屋是人暫時住所,而整個森林都是野猴的住處,人只是過客,是人打擾了野猴,還是野猴打擾了人?在森林中遇上了野猴,是合乎緣起法的,如果甚麼也不做,將自己化成森林的一部份,野猴一會兒自然會散去其他地方尋找食物和水源,森林也會自然回復平靜,直至另一件事再發生,比說一群野豬或野象經過了。
森林的緣起條件就是這樣,知見合一,平靜地接受:「不這樣,還能怎樣?」
當被樓上的噪音困擾時,你會希望有超人來幫忙決矛盾嗎?
在城市中,高效能、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環境,需要多少錢買才能夠絕對沒有噪音?
如實知見其事緣:現代高樓大廈密集居住,再加充滿壓力的社會中,間中的噪音是難免的;事理:平日安靜的鄰居,突然在午夜後出現躁音,其中必有隱情,很可能是家中遇上不幸的事,或者有甚麼難言之隱;事情:躁音的種類和真正強度,是否真正難以忍受;人遇上噪音後能如實知見,就不會焦慮難安,等於在皇權之下,明白只講個人所看到的事實有時是會死人的,平靜下來,不在外境尋求掌控感,不依存於外境,就不會焦慮。
以如實知見事情、事理和事緣,明白具體有效的方法是溝通,溝通不果就應該以耐性去了解法律程序,以合法的手段去解決爭端;而大部份人卻不如實知見,為求一爽,快速解決問題,忽視了現代社會最重要的基礎事緣之一:法律,意識常常在潛意識層次運作而不自知,所以才會相信震樓神器有效,就等於相信超人會來救人一樣,如實知見,震樓神器的效能極低,尤其不善於處理鄰里關係,如果說神器有用,其實溝通或法律可能更有用,所以用震樓神器和求超人分別不大,明白了我們就被依存推動去急著去胡亂行動嘗試掌控,盲信那些說有用的廣告,我們可以氣定神閒,相信如實知見在三個層次中展現的力量,慢慢再想辦法。
城市不這樣,還能怎樣?
應用三:破除對濫權者的憤怒
俗語有言:「拿著雞毛當令箭」,意思是執法者自覺是站在正義的一方,但由於人會放逸,有時不自覺地成為一個濫權者,在執法時威淩弱小,冷漠無情,施行了過多的權力。
莫言曾在《講故事的人》演講中,提及自己此生最痛苦的一件事情。他說小時候,有一次他跟著母親去地裏撿麥穗,看守麥田的人來了,撿麥穗的人紛紛逃跑。可母親裹著小腳,跑不快,被抓住了,那個身材高大的看守人狠狠地扇了她一個耳光。然後他們沒收了莫言和母親很辛苦才撿到的麥穗,吹著口哨揚長而去。
看守人的強勢和越權的抽水行為(沒有必要地扇耳光)、母親孤苦的身影和流著血的嘴角,給莫言留下了很大的心理陰影。多年之後,當年那個看守麥田的人已變成白髮蒼蒼的老人,有一次莫言在集市上遇到他,正準備沖上去教訓他一頓,卻被母親拉住了。母親眼神堅定地對他搖搖頭:“兒子,那個打我的人,與這個老人,並不是同一個人。”(網上資料)
粘著於雜相(守衛的抽水行為)的莫言憤怒了,更是因為他內疚不能保護母親,源自於等慢心,反轉而成為惡作,他以這樣的感知模式看待過去,令他有內疚難安的感受,當時他們的確在偷竊,而那個看守者雖然得勢不饒人,痛恨他們順帶抽水的行為,事理上不完全說得通,這事的事境和事理並不黑白分明,因而莫言一直在心中糾纏這樣和那樣,不能原諒看守者,更不能原諒自己不能保護母親,反而他母親想通了,知道的確是自己錯,「打就企定」,就不會有太多怨恨,容易從事緣的角度看同一件事,她看到緣法已滅,打人的人已經滅除,不是當前的那個人,簡單地如實知見事緣,早就可以放下了。
事緣是執法者並不是機械人,他們也有情緒和依存,也會放逸,手持「雞毛」的他們,在不知不覺中以為手持的是「令箭」,在弱者面前威風八面,不可一世;實情是執法者要經過極為專業的訓練以及在完善監察系統工作下執法者才能比較客觀公正,妥善執法,不偏不倚,才能克制自己的抽水行為。一般人最自然的反應不是嚴謹執法,而是拿著雞毛當令箭,欺凌弱小。
莫母知見已經相當通達,她看到和放下很多,足夠平靜了,放棄了事境和事理,如實知見看守者的「抽水」行為是緣起緣滅的結果,她的「對」或「錯」再也不是她的包袱,用佛陀的道理來想和看,這本身也一種無我。
但只有徹底通達知見才能徹底看清和接受了事緣,看到各人的最徹底的實相,才能徹底放下對事理和事境依存。
智者知道了五蘊無常、苦的無我的知識等於掌握了如實知,這還不夠,還要親證無我,才能放棄糾纏於個人意見,即事境和事理,直接以無我的實相不停地、反複地看世間,直至心開意解,解脫智見的智慧自生,才能滅除苦惱,如是,一切人和事以最簡單的形式存在:六根相觸,其中無我,以這簡單的方式止熄怨恨,如是接受生命當中所呈現的一切,不迎不抗,以事情的本來面目來接受事情。
應用四:極速看破和放下的弘一法師
一個成名己久,德高望重的出家人,被一個「不解世情」的小子「誤解」了,照理忽視不理就心安理得了,但弘一法師從李芳遠的信中看到了事緣:社會名流的生活,如經常演講、會見、應酬、寫字,的確是梵行退轉、慢心,見心和嗔心的強大緣法,即使是行持精深的弘一法師,陷入了這些緣法也不能避免,除非他已斷除所有潛伏的隨眠煩惱。弘一法師向來知道自己有嗔心的問題,嗔由貪生,在「應酬」時,常常自省自制的他定必也覺察到心有點「飄」了,煩惱惷惷欲動,他馬上覺察到李芳遠的觀察是真的。
弘一法師敏捷地觀察到法師應酬生活所潛藏的事緣緣力,是因為他對律學有精深的研究,對人性有很深的了解,同時他也有日常自省的習慣,將心路記錄下來,因為對自己的了解得很深,達到了事緣的程度,他充足的「如實知」自己內心的陰暗面,遇上一點點的提醒,馬上就能體證到實相,知見合一了,立即就能放下旁人難以割捨的「名韁利鎖」,所以他能夠很真誠地在「公開的場合剖析自己、反省自己」,感動和啟發了無數的信眾。
看得破也放得下的當下,才是如實知見的當下。
知見合一的關鍵:見
即使擁了的如實知,沒有了正見去配合,如實知的力量也發揮不出來,邪見者以扭曲了意識去經驗事實,即不如實見是不可能和如實知達到一致的。
以甚麼見去配合知至關重要,尋求渡脫生死到彼岸的人,他們所學的法需要通達完整的戒定慧;尋求在此岸中快樂逍遙的人,他們所需要的法是易學易用,華麗虛浮,不著邊際,適合喜愛喧鬧的眾人;在不求渡的人們看來,到彼岸的法學來是格格不入的,他們真誠地感到沒有必要和浪費時間,學的時候經常有想反駁和逃避的感覺。
正如,應該用甚麼物料來製造一艘船,要視乎船的用途,兩艘分別用來渡河的、渡海的或觀賞性質的船,所用的物料相差可以很大。假使用渡海船的物料在觀賞船上,就會顯得浪費;同樣,使用觀察船的物料在渡海船上,渡海船雖然外觀不俗,但就不太可靠,沒有實用價值;「知」如物料,「見」如用途。
聖者如實知見已經通達,被誹謗、責難時不著雜相,不見有個體被誹謗、責難,眼中只有無盡的色法和名法生滅,通達三相,智慧常生,六根清淨。
知見合一時、明悟時也是依存止熄時,他們會感悟:「果然就是這樣。」他們從此不再依存,不再失控。
以此教法,與大家隨喜,願大家早日成就各種善法,體證涅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