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SAMBUDDHAS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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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育善念就是培育離不善念 |
第一組人開始修習禪定,他們的方法是培育初禪、二禪乃至八禪,嘗試專注於禪修目標之上。
第二組的目標是一樣的,方法是離不善法, 離五蓋、離不善念、培育尋伺向心向內轉。
同樣的人修習無常隨觀,第一組人只會默念無常、無常,思維世間是無常的,第二組培育無常隨觀時同時著意於離究竟法的「常相」。
這兩組人哪一組的方法容易成功,可以最終引導向解脫,哪一組才算是離二邊的中道?
先思考另一個問題:天黑了就點燈,黑暗就被驅除了,假如有個人不點燈,只是努力令黑暗消失,那麼他會成功嗎?
結論是第一組人的修習不容易成功,即使成功也不會導引致解脫,因為他們陷入了二元思維,即善惡二邊論,這種帶著無明的修行容易導引至不善道。
第二組的方法才切合離二邊的中道。
二元思維
佛陀在《轉法輪經》中初次宣說的中道,字面的意思是向五比丘解說修習解脫法不能執持極端,要放棄苦行或者縱欲,實際上表達的是當人走向極端時,心態本身便是不善的,不善法不能引向解脫,底層邏輯是住於善或不善是二元思想的模式,這個思想模式之下善、不善是對立的,一旦陷入就不能以究竟法來觀察世間和名色法,不能渡脫生死之流。
住於不善法是一邊,相對來說,住於善法,培育善念直至善念圓滿也是另一邊,二者同屬二元思維,同樣不能引向解脫。
要解脫須證悟緣起法,我們固然不能在不善的精神狀態中明悟和思維緣起法,但另一方面也不能在善的精神狀態下做到,要成功必須在處在不善不惡,離善離惡的離二邊狀態下才可以。
「離」的具體修習
我們也有需要更深入探討邊的含意,「離二邊」即中道,表面語意是「離開」二處極端,例如離苦行和縱欲而修行;「邊」同時也有限制的意思,例如意識被斷見限制了,相信此生過後自我會自滅,故而不相信有來生。日常生活中,我們有著諸多的邊界,例如身體接觸方面,中國文化對陌生人的舒適距離約一米以上,少於一米會令人不安,而南美、南歐的人就可以是一尺左右,兩者的「邊」不一樣,會引發實際的情緒和思想反應。
「離二邊」深層的語意是「離」二邊的限制,尤其對離所有的精神限制,例如,離有、離無,離有是離開有見,思維不以自我為中心去運作,離無是離開斷見,思維不以自我斷滅為中心去運作。又例如離縱欲離苦行,思維不被五欲吸引,不放縱於五欲中,也不會積極投入於苦行當中。
「離二邊」的非二元思維下,修行人培育善念其實是在離不善念,本質上並不是培育善念;同樣,發見自己陷入不善念就是知道是善念的缺失,方法同樣是離不善念而不是培育善念。
以修習禪定為例,培育初禪是二元思維,本質上是培育善法, 離五蓋、離不善念、培育尋伺向內轉才是離二邊的中道。
怎樣「離」?
四暴流是迦葉佛的教導,而中道是諸佛共法。
簡單地表述,渡流方法是「不沉沒」和「不掙扎」,即是中道的「離二邊」,離引致沉沒的邊及其邪見(邊見),以及離「掙扎」的邊及其邪見,在完成所有離的當下,打破生死的幻像而從中覺醒。
《隱義釋》繼續展述:
「appatiṭṭhahantoti kilesādīnaṃ vasena asantiṭṭhanto, asaṃsīdantoti attho. anāyūhantoti abhisaṅkhārādivasena na āyūhanto majjhimaṃ paṭipadaṃ vilaṅghitvā nibbuyhanto. tenāha – "avāyamanto"ti, micchāvāyāmavasena avāyamantoti adhippāyo.」
「『不住立』指不被煩惱等所制約而停滯,『不沉沒』是字面的意思,『不掙扎』指不受制於『造作行業』而掙扎,(從而去除行業的積累)實踐中道而得渡(浮起)。有所謂的『不錯誤努力』即不以邪精進的方式錯誤造作。」
《隱義釋》提醒我們,當煩惱制約了心,我們會傾向「住立」,並形成頑固的邊,制約了我們的精神,覺得順從煩惱才是對的,這時,我們就要離這一側的邊,以「不住立」打破邊見,而打破邊見的同時就是中道。相似的是,當激動的造作行業制約了心,我們會傾向「掙扎」,並形成頑固的邊,制約了我們的精神,覺得要努力造作掙扎才是對的,這時,我們就要離這一側的邊,以「不掙扎」打破邊見,而打破這側邊見的同時就是中道。
和儒家的中庸之道不一樣,中道並不是平衡之道,不是在二邊中找到平衡,而是離二邊,看破諸行法中的虛幻,並從中覺醒。
我們以一個比喻來說明:有人作夢,自己駕著牛車,滿載貨物,在黑暗中走過很窄的吊橋,他平安地走道了中問,此時橋面離水面一百米,他有兩種走法,第一種是盡量找到中間的道路並成功走到盡頭,同時反省得失,明悟其中的人生道理,過橋後決修橋,並寫成《渡橋典章》一書,傳授經驗,利益後人。第二種是避開左、右側的危險,同時繼續向前走,並努力地醒過來。
上座部的菩薩道提供了另一個內容,半醒過來了菩薩,留了下來,在渡橋的當中,明悟當中涉及的所有緣法,圓滿智慧,並同時帶領更多人醒悟過來。
《隱義釋》繼續解釋到,離的本質是了解三個過患:沉沒、掙扎和解脫之舟,即對解脫道生起貪執的過患:
「ṭhāne ca vāyāme cāti vakkhamānavibhāge patiṭṭhahane vāyāme ca dosaṃ disvāti patiṭṭhānāyūhanesu saṃsīdananibbuyhanasaṅkhātaṃ taraṇassa vibandhanabhūtaṃ ādīnavaṃ disvāna. idaṃ bhagavatā bodhimūle attanā pavattita-pubbabhāga-manasikāravasena vuttaṃ. 」
「當洞際了『住立』和『掙扎』(邪精進)兩者的過患,若『住立』導致沉沒,若『掙扎』則導致被沖走,也同時洞察了解脫之舟(修行的實踐)的過患,此乃世尊於菩提樹底基於如實知見(前分思維)親證所宣說之法。」
一個有趣的例子就是本經中的天神,他起初不知有「遠離」、「破邪顯正」等中道教法,因而感到渡脫生死極為困難,疑惑佛陀是怎樣成功渡流的,他就是那個著力於驅除黑暗卻不點燈的人。
中道的本質在於「離」二邊,以中道來離二邊,「離」的當下就是清淨之時,「離」無可「離」之時,就是解脫之時,這個特別的方法是對應佛教最基本的實相:緣起法。
「 tassa pahānaṅgameva dassitaṃ, na sampayogaṅganti?na evaṃ daṭṭhabbaṃ」
「或問:此教法只顯示斷除之法,未開示與解脫道相應之法嗎?不是這樣的。」
解脫之道的本質用「顯正破邪」來表述就已經足夠,「顯現正法」與「對治不善法」是同一個個程,顯正就是破邪,破邪就是顯正,要注意的次序:不是先破邪,再顯正,或者先顯正,再破邪,而是在以正法破邪的當下,兩者就得以「同時」顯現,離開破邪的沒有正法,相對一些追尋永生、永樂境地的宗教,顯正和破邪在不同步,永恆和樂境不在當下,而在遙遠的將來。
「yāvatā yena patiṭṭhānaṃ hoti, yena ca āyūhanaṃ, tadubhayapaṭikkhepamukhena tappaṭipakkhadhammadassanametanti。」
「凡有住立處,有所掙扎處,通向離此二邊,以見其對治之法。」
這句話也可以理解成所有正法都是對治某不善法的方法,巴利語常常以一語法結構來表達這個(隱含的)本意:
「na hesa a-kāro kevalaṃ paṭisedhe. atha kho paṭipakkhe "akusalā dhammā, ahito, adhammo"tiādīsu viya」
前綴(a-)有否定、不、非的語意,表達的不單單是相對概念(如善對不善),在一些類似的表述如akusalā dhammā(不善法,或應對治的不善法)、 ahito(不友善,應對治的不友善)和adhammo(非法,應對治的非法)中,也有對治(或遮蔽)的意思。
善法 (dhamma)可以理解成「不善法」之得以對治(paṭipakkha),不善法(adhamma)可以成善法被遮蔽,正如光明可以理解成黑暗的消失,黑暗可以理解成光明被遮蔽。
顯正等於破邪,破邪等於顯正的原因
我們必須要注意的是,根據緣起法,一剎那只存在一種法,不會同時存在以正法破除邪法的情況,所以不能主動產生對治、壓制、遮蔽的作用和功能,在究竟法的層面也不存邪法遮蔽正法的情況,而是正法本身也同時是破邪,邪法本身代表正法的缺席。無論善法和不善法都不是獨法,本身的存在必然代表對法的不存在。
「烏雲蔽月」、「明珠蒙塵」喻在究竟法中是不成立的,同理,「無嗔對治嗔」只是世俗諦層面的一般表述,並不能反映勝義諦層面的法,實相是無嗔的狀態和嗔的狀態都是緣所生成法,無嗔及相應緣法顯現時,嗔及相應緣法立即消失、滅除;同理,嗔及相應緣法顯現時,無嗔及相應緣法立即消失、滅除。兩者的緣法聚不能共存。
「無嗔對治嗔」只是方便表述的世俗諦用語,有效突顯兩套緣法之間的關係,無嗔生,嗔即滅,反之亦然,是法性的本質,法爾如是(dhamma-niyāmatā),不依人的意願,也沒有本性的意願,一如古人所說:「雲無心而出岫」;同樣,表述是「黑暗遮蓋光明」或「光明驅散黑暗」,實質上只是兩者在法性是相對的(paṭisedha),不共存,互相遮蓋,而不是實體法光明去驅散實體法黑暗,或者實體法黑暗去遮蔽實體法黑暗。
「 tasmā appatiṭṭhaṃ anāyūhanti patiṭṭhānāyūhanānaṃ paṭipakkhavasena pavattamāno tathāpavattihetūvāti ayamettha attho.」
「故不住立、不掙扎,本意實為對治『住立』和『造作之力』,是善法生起之因。」
以「不住立」對治「住立」,和離「住立」同義,屬於破邪,也是顯正;同理,以「不掙扎」對治「爭扎」,和離「爭扎」同義,在破的同時,也在顯正,所以四者都等同修習中道。
「 anāyūhanampi hi ekaṃsikamevāti tassa paṭipakkho saha vipassanāya ariyamaggo. tena hi oghataraṇaṃ hoti, na aññathā. evamayaṃ yathānusandhidesanā katā, devatā ca sahavipassanaṃ maggaṃ paṭivijjhīti paṭhamaphale patiṭṭhāsi.」
「『不掙扎』具同樣定性——對治煩惱(的道)本即與觀禪 (vipassana)俱行的聖道。以彼聖道得渡越暴流,而非餘方便。如是教法乃依法義次第而說(指佛陀對天神的開示),該天神由是證得與觀禪俱行的聖道,安住於初果。」
破邪的方法是離,顯正的方法是八正道,無論破邪或顯正都和中道同義。在戒、定、慧三學之中,破邪顯正的方法尤其體現在觀智的修持,例如生滅階段觀察無常苦無我,從而達到無相無願和空解脫,體證涅槃。
第二組人修習「離」的法義次第
1. 身遠離(kāyaviveka):離群索居,減少外緣干擾。
2. 心遠離(cittaviveka):舍離貪嗔痴,心得清凈。
3. 離諸行(saṅkhārānaṃ viveka):超越一切有為造作(行)。
4. 離貪(vibhava-viveka):徹底斷愛,證涅槃(nibbāna)。
三學中的離
修行人假如著念於培育無常隨觀卻沒有著意於離「常相」,那麼這個無常觀只是概念的重複,沒有對治煩惱的效果。為什麼會這樣?
「離二邊」antadvayavivajjana中vivajjana意「離」,動詞vivajjeti,意謂遠離、捨棄、徹底遠離,三學中本質上都是「離」的修習,和修習(bhāvanā)同義。
戒學中的五戒十善表述為「不殺生」等,就是離殺生的意思,所有的善法都是「離」來表意,包括:殺生、偷盜、邪淫、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欲、嗔恚、邪見。 所謂善行就是積極、主動遠離不善行及引發邪行的緣起基礎。
定學中,以不淨觀遠離貪,慈心禪遠離嗔,光明想遠離昏沉,初禪遠離五蓋(Nīvaraṇa),二禪離尋伺,三禪離喜、四禪離苦離樂,五禪離色想、六禪離空無邊,七禪離識無邊,八禪離非想非非想。修習禪定時,我們仍然需要以確立禪相的方式來離,因此還不是純粹的破邪顯正,而是顯正破邪,但顯正只是方法,目的仍然是破邪。
到了觀禪,就是純粹、直接的破邪了(注意:破邪的當下也中時顯正),修習名色差別觀和緣攝受觀,破常見和斷見二邊,甚至可以離身,修習生滅隨觀(udayabbayānupassanā)時,以無常觀離常想(nicca),以苦觀離樂想(sukha),以無我觀離我想(atta),直至更高階的觀禪,其中,無常觀(aniccānupassanā)開啟無相解脫門(animitta),離一切行法的常相(niccalakkhaṇa),心念生滅間,一是不取相而離相(不住立,不執五蘊為自我等等),不依概念造作(不掙扎);依苦觀(dukkhānupassanā)離一切樂相和樂味(assāda)後以無願解脫門(appaṇihita)離「求願」,截斷業力累積和「挣扎」(āyūhana);修習無我觀(anattānupassanā)離一切我相,不住立於我相,並且不再造作我相,入空解脫門(suññatā),於諸法離我相,於一切法中破除實體的妄執,在不斷離的過程中,四暴流慢慢枯竭後,最後得渡。
破邪和顯正的關係
「tathā saṃsīdanalakkhaṇaṃ patiṭṭhānaṃ saṃsāre ca saṇṭhānanti anatthantarattā abhinnakālikaṃ.
tathā nibbuyhanalakkhaṇaṃ āyūhanaṃ sammāpaṭipattiyā ativattananti anatthantarattā abhinnakālikaṃ.」
「住立時有沉沒的特相,於輪迴中沉溺,(兩者:住立與沉溺)並無異義(anatthantarattā,本質相同或無差別),無間隔(abhinnakālikaṃ)。
掙扎時有被沖走的特相,不依正道(而掙扎),(兩者:掙扎與不依正道)並無異義(anatthantarattā,本質相同或無差別),無間隔(abhinnakālikaṃ)。」
《隱義釋》的這段註釋很有意思,兩句結構屬巴利三藏中常見的對稱結構,多用於定義式語境,都是負面字意開句(住立與掙扎),第一句比較直接,說明住立與沉溺同義,並且是無間緣的關係,第二句是就比較精妙,說明掙扎和「sammāpaṭipattiyā ativattananti」同義且為無間緣。「sammāpaṭipattiyā」意為正行,工具格,這裏特指正精進,而「ativattana」字有兩種完全相反的解讀,超越(transcend,配上負面的字),或不遵守、違反逾越(transgress,配上正面的字)。例如,當負面的字如「輪迴」配上「ativattana」時,意為「超越輪迴,或解脫輪迴」,當正面的字如正法、正行配上「ativattana」時,意為「逾越、不遵守正法、正行」,這和「掙扎」同義且無間。
渡流經的主題是佛陀以「不住立」、「不掙扎」渡生死之流。所以「patiṭṭhānaṃ」前後詞構平行,都是負面字義,後一句也是負面詞構是合理的。義註和複註都指nibbuyhana定為被沖走,āyūhanaṃ為掙扎、邪精進,所以將sammāpaṭipattiyā ativattana理解成逾越正行是比較合乎經義的。
因住立而沉沒,與生死流轉是同義,而且無間隔發生,前者(住立)緣生起滅除的一刻,後者(生死流轉)隨即緣生,當然這裏的法義指生死流轉的業,第二句是「掙扎」和不遵從正道(即邪精進),兩者也是同義及無間隔的。
結論是:正確的、足以渡流的修行應該是對治和阻攔不善法如「住立」和「掙扎」而安立的:
「tadubhayassa paṭipakkhabhāvato paṭibāhanato ca oghātiṇṇāti vuttaṃ.evaṃ khvāhaṃ…pe… oghamatari"nti.」
「因而說,對治和阻攔這兩者(住立與掙扎)即渡過暴流。故世尊宣說:「......我如是渡過暴流。」
分析
緣起法不只是佛教的世界觀,更是所有正行修持的基礎,合乎緣起法的才是正行,才能渡流,不合乎緣起法的修持,或邪精進或者放逸,無論多極端,都是不能渡流的。
相對緣起法的是二元論或一元論,我們先以苦行來對比二元論的修行。
二元論(即二邊論)認為「善」和「不善」是絕對對立的,兩者可以並存於世,例如正面的光明之神和負面的黑暗之神同時並真實存在的,順從光明之道就要壓抑黑暗之道,苦行認為人的欲望會引導眾生走向黑暗的深淵,只有清除了欲望達到無欲才能走向永恆的光明天堂,無論是欲望、黑暗,無欲、天堂都是實體的,兩者對立、矛盾並存,欲望是以真實法、實體的形式生起,所以克取的方法必須是同樣極端的苦行,越深藏的欲望須要以越極端的苦行來克取;又例如,生起了對某人某事生起怨恨心,同樣以更嚴厲的苦行來去除,正如以鋒利的手術刀去除癌細胞一樣。
依隨緣起法的修持就完全不一樣,無論是善法還是不善法都是緣起的,緣起時馬上滅除,不是實體,也不會停留,正確的修行是先明白這個道理,隨後修習時,以「不住立」的方式避免放逸,以「不掙扎」的正精進來去除不善法。
由於不善法是緣起的,生起後自行滅除,不需要任何外力干擾,當遇上不善法時如欲望時,依照緣起法的修持是馬上修習可以對沖的善法,如以修習不淨觀,當心安住於不淨觀時,由於同一時段只有生起一心及相應的名法,欲望不會生起,再由於不淨觀的緣力,不善法欲望很難在短時間內再生起,這是以「離」的力量來「去除」不善法,同理,遇上怨恨時,以修習慈心來「離」怨恨。所謂的正行就是中道,就是以離二邊的方式來修持。
用本複註論師法護尊者的話來說,顯正就是破邪,破邪就是顯正,兩者無異義且無間。
緣起的現象無實體,不常住,如夢如幻,才能以這種方式去除煩惱,若世間不是緣起的,煩惱是實質的,那麼這套方式就不可行。
二元論者認為不善法是實質,他們面對欲望時如臨大敵,以掙扎的方式去戰鬥,力竭後迅速沉沒認輸。從緣起法的角度來說,欲望生起就以善法去離就可以了,完全沒有必要掙扎,因為欲望也是無我的,是無常的,是苦的,如夢如幻,隨順修持正法就很容易克服,這也是佛陀的造像永遠是輕鬆自在的原因。
結論
巴利三藏中的不二教法脈絡就是「離二邊中道」的實踐,巴利文獻為其提供了堅實的實踐基礎和術語雛形(如advaya, majjhimā paṭipadā),成為後期佛教教義發展的基礎。
千里之行,起於足下,漫長的解脫道,始於當下每一刻的心念,離不善念就是培育善念,培育善念就是離不善念,沒有善念是可以獨立於離不善念之外,同樣也沒有不善念可以超然於善法之外,每一刻善念的培育本質上都不是在培育善念,而是在離不善念,這才是離二邊、足以導引至涅槃的中道。
以此教法,與大家隨喜,願大家早日成就各種善法,體證涅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