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SAMBUDDHASSA
![]() |
| 螢火蟲無心於表演 但視覺盛宴還是出現了 |
世間現象發生和運行有沒有規律?正如原始人看見某些惡人被雷擊中,總結出做了虧心事會被雷擊一樣,又有人總結出必須祭祀雷神才能避免被雷擊等等。
對於發生的事情,假如我們認為背後是有某種推動力量,令事情發生,主宰事情發展方向的,這就是「有作者論」。相反,認為一些事情發生都是偶然的,就屬於「偶然論」。
有人在沙漠中發現了一隻手錶,於是推論這隻手錶不是憑空出現的,必然有製作者。同樣,當人們在自然界中發現了諸多的規律後,有些人認為背後一定有一位大能設計師創造了世界,這就是西方哲學中的「設計師論」,相比起來,東方哲學也有人認為大自然背後存在一種規律,在推動世間的運作,兩者都認為存在的背後有一主導力量在安排,這便是「有作者論」了。微觀地看,如果認為人的一切際遇都是被「安排」的,也是屬於作者論,無論自作的是「自然規律」,還是超自然的神格或人格存在,都屬於「有作者論」。
有人會質疑,如果真的是有安排,那麼世間一切的苦難又是誰安排的?為什麼要安排小孩受苦?為什麼要安排惡人享樂?
另外,那些所謂的精密設計的自然現象,如天體運行的規律,本質上是人類以有限的數學模式和觀測工具的暫時結論,在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結論,認為宇宙本身是有規律的只是一種假想憶測,不能視為終極的真理,其中一個理由是隨著數學模式的發展,新的理論會出現推翻舊的理論,正如原始人看見有人被雷擊中,總結出做了虧心事會被雷擊一樣,本質上同樣屬於憶測。
「有作者論」的變體是「宿命論」和「他作者論」,前者的作者是自己,後者是第三者,兩者都認為自己的行為是被安排的,當下的自己是不由自主的;有作者論的相對的觀點是「偶然論」或「無作用論」,認為一切存在都是無因無果的,是偶然的,是無秩序的,個人無論做什麼都改變了不會現實,抱持無作用論的會有一種深深的無力感(helplessness)。
無論作者是誰都是邪見,抱持這些觀點時,我們會有強烈的「有作者感」,出現了「我在愛、我在恨、我被傷害」的想法,如實觀其緣起,會看到這些感覺正是 「想心所」與「痴心所」 在緣起過程中構建的一種錯覺,緣法的運作像一個持續運行的敘事自我軟體,將剎那生滅的諸法(貪愛、嗔恨、受辱感)打包成有自我在作為、在承受的堅實幻覺。
簡單來說,邪見一個極端是有作者論,另一個極端是無作用論,中道就是無作者論,緣法的運行雖然沒有主導者,但緣法自有特相,會發生特定的作用,善業和修行還是有意義的,緣起中無作者但有作用,這就是緣起無作者理。
個案研究
陳老闆和出身名門的妻子兩人都是極為成功的商人,他們同共創立了一間成功的企業,後來妻子為了照顧三個小孩,離職成了家庭主婦,介紹了閏密入公司幫忙。陳老闆在工作中喜歡上了才貌雙全的閏密,視為紅顏知己,不能自拔地愛上了她,並有了婚外情。他認為一切都是緣份的安排,他也不知道為什麼會愛上太太的閏密,他也沒有能力去對抗(有作者論:偶然論、宿命論)。陳太知道後非常悲憤,一來覺得陳老闆沒有良心(自作者論),二來也自責自己爭不過小三,不應該離開公司,引狼入室,影響了三個小孩的幸福,並且內疚自己影響了家族的聲譽(自作論),但為了三個小孩和家族名聲而一直苦苦地啞忍,直到陳老闆公開帶著小三出席活動,陳太感到受辱,不能原諒陳老闆和自己,未到五十歲便抑抑而終。
相關邪見:宿命論
陳老闆相信一切都是命定的,人是不由自主的,小三是上天的安排,他確實視太太的閏密為紅顏知己,本人也不是花心的人,平生並沒有其他的出軋行為,除了這件事外也沒有什麼大的過錯,而且也做了很多的善事,他的邪見是宿命論,認為自己在上天的偉力下人是無力遵守基本道德規範的,因而貪欲心生起時不加以節制,基於同一邪見,他視為家人的痛苦也不是他導致的,是由不知名的力量所決定的,因為他也是緣份的受害者,無力改變命運的安排。至於被記者拍照到和情人拖手,也是意外,並非刻意令太太及其家族難堪。本質上這個邪見是陳老闆的心理防禦機制。
相關邪見:作者論
陳太是大家閨秀出身,可能自小培養了「完美主義」和「全能幻想」,認為如果自己做得足夠好,就能控制一切(丈夫的忠誠、家庭的完美),反過來遇上不幸的事就是因為自己不夠完美,不夠努力。
她明顯對陳老闆仍然有貪愛,只是認為陳老闆沒有良心,這個思想本質上是將其行為歸因於丈夫有一個固定不變的「壞本質」,因而被閏密乘虛而入,她自責爭不過小三,將自己辭職當成家門不幸的原因,這兩個心態都是典型的作者論,即認為存在一個永恆的作者(壞丈夫、不夠好的自己)須為一切負責,這導致她長期沉浸在悲憤、自責與無力感中,最終鬱鬱而終。
緣起法能不能幫助他們破解上面的困局?
緣起的「無作者理」能幫助她哀悼這種幻想,接受世界的複雜性與不可控性。
緣起無作者理(abyāpāranayo)
依緣起法的觀察,我們將得出相反的觀察:無作者理,並且以之破除兩種邪見,第一種邪見是「自作者見」,第二種是另一個極端「宿命論」或「無作用見」。義註寫道:
「avijjāya ‘saṅkhārā mayā uppādetabbā’, saṅkhārānaṃ vā ‘viññāṇaṃ amhehī’ti evamādibyāpārābhāvo ‘abyāpāranayo’ nāma, yaṃ sammā passanto kārakassa abhāvāvabodhato attadiṭṭhiṃ pajahati, micchā passanto yo asatipi byāpāre avijjādīnaṃ sabhāvaniyamasiddho hetubhāvo tassa aggahaṇato akiriyadiṭṭhiṃ upādiyati.」
「所謂「無作者理」,是指不存在這樣的作為:無明(想著)「我應當生起行」,或者行(想著)「我們應當生起識」等等,正確地觀察(無作者理)的人,由於覺悟到(行為)作者的不存在,從而捨斷了「我見」◦錯誤地觀察的人執取了「無作用見」,由於他們沒有把握到這個要點:即使沒有這種(有意的)作者(去作為),無明等(諸法)依其本身的特相運行,其緣起關係仍然成立。」
這裏涉及兩個常見的邪見。首先是「作者見」(自作或他作):緣起的過程中,無明在生滅前,不會像一個主宰者一樣在想:「我必須要生起行,然後才滅除,無明只是生了,滅了,沒有「作者」的自覺,也沒有推動其他緣法生滅的意圖。同理,諸行不會聚在一起開會決定:收到無明的命令了,讓我們生起吧!」或者「來!我們要生起識!」
緣起過程中沒有任何一個「作者」、「主宰者」、「自我」在背後發號施令或進行操控,諸法只是依據其自身的特性和自然法則(sabhāva-niyama,自性規律)而生起,正如種子不會「決心」、「努力」要發芽,陽光雨水也不會「慈悲」著要滋養大地,一旦條件具足,大樹自然拔地而起,這些力量背後無須一個超然的存在去推動,是緣法自然的氦作用。
正確的觀察(sammā passanto)代表依緣起法透徹地觀察到,在整個緣起鏈中,完全找不到一個作為「作者」(kāraka)的「我」或「靈魂」。無明只是無明,行只是行,它們是無主的、條件性的現象,「作者」並不存在,我或靈魂自然也不存在。此模式所破的「我見」,是「常見」和「斷見」的共同基礎。認同有一個「我」,才會進一步爭論這個「我」是永恆的(常見)還是會斷滅(斷見)。
其次是「無作用見」,如果有人看到了緣起過程中沒有主體刻意「作為」,但卻錯誤地推導出了另一個極端錯誤的結論:既然沒有作者,那麼行為就是無效果的,也即是造業沒有果報,行善行惡沒有區別,這就是「無作用見」或「無業論」,又或者是無因論或宿命論。
錯誤的根源在於他沒有把握到一個關鍵點:「即使沒有(這種有意的)作為,無明等(諸法)在其各自的特相法則決定下生滅,諸緣法之間的緣起關係仍然成立。」例如,無作者的無明生了,經過各緣支的生滅過程後,人就生了,隨後老死了。
緣起法的運作時雖然沒有「作者」,但仍然有「作用」,有時這些作用有相當的一致性,可以預測(同相理),有時就變化多端而難以預測(多重相理);錯誤地將「無作者」錯誤地等同於「無作用」,不明白緣法各自的特相法則(sabhāva-niyama),其中緣法附帶的自然規律或自然法則提供了緣力,例如,火的本性是燃燒,無明的本性就是會引生行。這是一種客觀的、自然的法則性聯繫,無須依賴任何「有意圖的作為」也能自行運作。
邪見:長期吸煙者咳血,堅持繼續吸煙,說:「人生如夢,生和死沒有分別!」
✨正見:無論你的人生觀是怎樣的,吸煙的緣法會按照自身的規律在身體中運行,產生對身體的負面作用,不受意志所影響,即使有些吸煙人士會相當長壽。
無作者理例子:
一、打工仔過度加班,回家後機械化地玩手機,期間和家人多次對話,但事後回想不起內容。
解讀:人一天大部份時間都是自動運作的,期間沒有太大的自覺力和控制能力。
二、某居士走二十多來不停轉換禪法,已經造訪過所有著名的禪修中心,每次只逗留一年半載就離去。每到一處地方,他都會先贊歎,不多久後就轉為批評,然後離去找新的地方。
解讀:居士的個性是深刻在意識中的行為模式,會自動運作,令其不由自主地批判和逃離。
應用無作者理來破解邪見
回到本文個案,陳老闆與妻子分別陷入不同的邪見,導致一系列錯誤認知與痛苦行為,最終釀成無可輓回的悲劇,假如他們都是修行人,懂得運用無作者理——即洞見一切緣起現象雖然沒有獨立主宰之作者,但緣法仍能依各自的屬性運作,故而並不是無因,也不是偶然,人並不是完全沒有自控能力的,他們就可以輕易直接破解這些邪見,從根本上轉化認知,避免痛苦,改寫結局。
一、陳老闆的困境:以宿命論來掩飾和逃避責任
邪見表現是他將婚外情歸咎於「上天的安排」,認為自己不知道為什麼愛上,認為自己並沒有能力抵抗,這種邪見讓他放棄理性抉擇,被動追隨欲望,並為自己不負責任的行為找到藉口。
實際上,依從緣起的無作者理,他就可以輕易地、如實地觀察到他沉迷的緣起基礎,就會明白婚外情的發生絕非天定,而是眾多因緣和合的結果。首先,因妻子因角色轉變(妻子成為家庭主婦),導致他們之間共同話題減少,情感連接弱化,在高強度的工作環境下,他忽略了經營家庭,培育感情,加上妻子出身名門,見慣成功的人,她本身也是女強人,他很難在她面前獲得認同感,因而感到孤單,因而對婚姻產生倦怠感(無有貪),在貪愛的推動下,他渴望新鮮刺激(欲貪、有貪),不善心高頻出現下,無明增加,在無慚無愧的影響下,缺乏對欲望的覺察與節制,道德責任感淡化,越發感到情人的吸引力。
在上述過程中,緣法依法性運作,並沒有「作者」,絕非有一個叫「上天」的作者力量在幕後操控,更也沒有一個叫「我」的固定實體「註定」要出軌,所謂的「不能自拔」,本質是貪愛心所(欲望) 在特定因緣下不斷生滅、相續不斷,陳老闆不是修行人,自然沒有慧心所去認清和中斷這一相續流,才會有宿命論的想法。
佛教認為邪淫會帶來重大的惡業,絕非輕業,他在無明之下才看不清邪淫的可怕,假如他是修行人,堅守戒律,對紅顏知己產生強烈好感時,能以正念觀察,即能覺察所謂的愛情感覺不過是「貪愛和慢心所運作」的過程,會帶來可怕的惡報,由觸生起,本質上只是一個個的心路歷程,生起後自然滅去,所謂的愛情只有不是剎那生滅的貪愛,絕非難以抵抗的命運之力。他當能如實知見,這份著迷的情感並非不可抗拒的命運,而是有條件生起的,既然依緣而生,是不善的,那麼培育離不善法就可以改變其緣起基礎,例如,減少單獨相處(斷外緣)、思維婚外情的過患(植入正思維)、憶念妻子的付出與恩情(培育感恩心)、強化對家庭的責任感(激活善心所)。
若陳老闆能運用緣起法中的多種相理和無作者理,明白既然累積愛情感覺的過程是無作者的,在緣法的特相引領下,事情會自動地、輕易地發生,那麼緣滅的過程也可以無作者的,也可以輕易地發生,他只能需要培育善法,善思邪淫惡業的後果,和貪愛心所凝造出來的各種幻境,那些沖動就會自然消失,一切如水到渠成,他便不會感到無力,更不會用緣份來掩飾和自我麻醉。
二、妻子的困境:以自作者論陷入自責與怨恨
完美主義的妻子認為陳老闆「沒有良心」可能將出軋行為歸因於一個固定不變的壞男人本質,她自責自己不夠完美,所以「爭不過小三」,將丈夫的錯誤歸因於自己是「失敗者」的固定身份,這是典型的有作者論,前者是他作(他是故意的),後者是自作(我不夠好),兩者都認為存在一個實體的作者見(壞丈夫、不夠好的自己),因而感到作者須為一切負責,這種錯誤的思維導致她長期沉浸在悲憤、自責與無力感中,最終鬱鬱而終。
如果她是修行人,當然明悟緣起無作者理的運作,她能分解緣起,看清陳老闆的出軌行為的緣起基礎,絕非單單是因為他的壞良心,而是因為在無明底下貪欲和無慚無愧心所,無慚無愧並非實體,只是在不同因緣下善惡心所的顯現,是可以被喚起的。她的痛苦反應同樣由因緣和合而生,觸所緣是丈夫出軌、公開攜小三露面,她對應的心所也是不善心的,除了嗔心外,還是慢心,因社會對棄婦的潛在偏見,感到恥辱,另外,她有對婚姻的美好期待,將自我價值與丈夫的成就和感情深度綁定,也與家族的名聲綁定,這是等慢心;更認同了妻子必須留住丈夫的固有觀念,與小三比較後的自卑感,這是低慢心,因而長期壓抑憤怒與委屈,走不出困局。
她如是識別無作者理,培育緣滅的基礎,明白陳老闆的行為中沒有一個叫做壞良心的獨立主宰在作用,而是一連串的心路歷程,她作為妻子的不夠好也非實存實體,同樣是一連串的心路歷程,兩者都是 無常、無我的緣起現象,她的痛苦絕大部份源於其認知與執取,而非丈夫的背叛。
她感到悲憤、自責時,應當立即如實覺察,悲憤和自責的心路歷程,一切的強烈感情是堆積出來的,會生起,也會滅去。丈夫的行為是因緣果報的自然運作,大家根本無需為他的選擇背負全責,她的價值也無需建立在愛或不愛之上,感情不是戰場,放下與別人比較,不依賴別人來定義自己,自然能避免痛苦,執取一個理想婚姻的幻象更是完全沒有需要的,她完全可以為自己的幸福負責。
當她嘗試輓救婚姻時,如果修習了無量心,明白了業的運作,那麼就可以捨棄無作用論,不會再認為自己的行為是無效果的(努力輓救也不會有效果,做什麼都沒有用),放棄了「無作用見」或「無業論」後,她會平靜地做合適的事,例如懂得修習慈心觀去化解內心怨恨,修習舍隨念看清業的運作,學會放下無法控制的人和事,她就可以停止用「不夠好」來攻擊自己,將對自己的責難,轉化為對當下受傷感受的溫柔接納,痛苦這個內在風暴是可以被停止的。
如是,認清緣起無作者理,她自能從業的關系中解脫出來,以無作者理代替作者論,放下「他是壞人」和「我是失敗者」的邪見,認識到痛苦的無作者理,更認識到幸福的無作者理,無論最後決定原諒丈夫延續婚姻,還是獨立生活,都能找回內在力量與平靜。
無作者理的應用
緣起過程依各自的附帶的緣力運作,是「無我」、「無作者」的自然法則,它強調的是因果關係的客觀性、必然性,而非主觀意圖的產物,同時也能產生造業和產生作用,中道正見是一方面離「作者見」,另一方面又不落「無作用見」,修行時仍然會在明白無作者理下積極行善。
相對於「同相理」,「無作者理」突出了連續之流中並沒有實體在主動操作,相對於強調緣法之間差異的「多重相理」,「無作者理」也突出在差異現象背後並沒有獨立實體在變化的特相,以無作者理來看,緣起鏈條只是一系列條件性的、無我的現象在依循自然法則(dhamma-niyāma)的生滅過程。
結論
在緣起的世界中,沒有註定不變的命運,也沒有必須背負全部罪責的作者,有的只是無數條件依其各自的法性在運作,正正因為沒有一個被緣法定型作者,每一個當下都可以是嶄新的起點,我們無需對抗命運,只需在每一個心念的岔路口,以智慧為因,以善法為緣,自然地去培育一個一個的善法,就可以輕盈有力地善巧地生活著。「無作者理」給予我們的終極禮物,是將我們從「責任者」的沉重和「受害者」的無力感兩個極端中解放出來,不會導向不負責任,也不會導向完美主義,而是導向一種更智慧、更輕盈的中道。
以此教法,與大家隨喜,願大家早日成就各種善法,體證涅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