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2日星期日

負舟者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SAMBUDDHASSA


如果邪見令人有各種錯誤的見解,那麼正見是不是令人有正確的見解?


邪見的相反是不是正見?


其實兩者並不是相對的關係,因為正見著眼於觀緣起,而不是在於想出一個特定的見解。


「沒有輪迴。」這個見解的相反是「有輪迴」,但兩者都是邪見。


「生命是緣起的,由緣而生,由緣而滅。」這是正見,不是上述兩個邪見的相反,正見是觀察緣法後而生的。


有了正見等於看到了事緣,並不代表只擁有正確的見解。


邪見令意識粘著於雜相,由貪而生無有貪,再生嗔,因而容易偏執,常常和人爭拗,是不善的。


蛇喻經》(《中部》二十二經)記載,曾是捕鷲者的阿哩得比丘Bhikkhu Arittha  認為「欲法不是障礙法」,用另一個方式表達,他認為享受欲樂並不會障礙修行,這是明顯的邪見,他的同伴聽到後嘗試改正他,但阿哩得比丘不為所動,『仍剛毅地、取著地執著那個邪惡的惡見』,後來佛陀找到了他,親自長編大論地解說「欲法是障礙法」的道理,並要求比丘確認自己的過失,比丘明知自己理虧,『沉默的、羞愧的、垂肩的、低頭的、鬱悶的、無言以對』,但卻堅持不肯認錯,改正邪見;佛陀也沒有逼他,只好轉向其他比丘,繼續說法。


律藏記載因應阿哩得比丘堅執邪見,不肯懺罪,不見罪,後來被佛陀施以舉罪羯磨ukkhepaniyakamma (Suspension Act of Sangha),要求僧團成員不得與阿哩得比丘共住,以防止其他比丘被他的邪見影響,決議執行後僧團中仍有相當數量的六群比丘和一位比丘尼繼續犯戒與之交往,由此可見擁有邪見的人也是有一定影響力的。據說阿哩得比丘最後還了俗。


阿哩得比丘選擇了「不如實」的角度感知世間,其次,他執取了自己的見,以邪見來經驗世間,看不到欲法可以引發潛藏煩惱的事緣,即使他有機會接觸正確的知識「欲法是障礙法」,強行記憶了這個教法,也不能親身體證到欲法的障礙,他的內心仍將充滿矛盾和不安。於是,他放棄了,當他以「不如實」態度來執取邪見相應的邪知識後,他才感到心安理得,並積極影響他人。


相對阿哩得比丘,弘一法師就能清晰地覺察到欲法是障礙法的事緣,果斷地捨離了各種「應酬」。


那麼當一個人有了正見後,能不能粘著了正見?也即是說一個看清了事情、事理和事緣的人,會不會粘著一些雜相?


理論上不可能,實際上有可能,所以佛陀才會勸勉能如實知的人不要執取法。


佛陀在《蛇喻經》中指出他所有教導的法都有一個主要目的:渡,尤如小舟,是用來渡河的,不是用來背負的,小舟渡河後應該被捨斷,繼續前行,負舟而行是愚昧的,法如小舟,是用來渡(苦)的,而不是用來堅執的。


Evameva kho, bhikkhave, kullūpamo mayā dhammo desito nittharaṇatthāya, no gahaṇatthāya.

(MN.22)


接著,佛陀發獅子吼,說出了另一句千右名言:「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dhammāpi vo pahātabbā pageva adhammā.(MN.22)


不求彼岸,盡力徘徊此岸的阿哩得比丘粘著了非法的雜相,不如實知見,尤如一個背船的人,他的知識缺乏個人實踐經驗配合,因而知見不合一。他這次進粘著是非法,固然是不善巧的,如果不改正邪見的習慣,即使將來粘著了正確的概念,也還是一個偏執頑固、常常爭拗的負舟人。


為甚麼阿哩得比丘會有機會成為一個負舟者?他雖然生於佛世,依佛出家,一定也聽過不少正法,但沉陷於欲法,並不求「渡」,他聽到的正法有了「知」,但不能轉化成他的「見」,他是「知」一套,「見」另一套,知見不能合一,只是一個背舟的人,他的舟並不是用來渡,而是用來背負的,他不求渡,他不單是負舟者,還是一個看渡者,看別人渡河,自己卻不渡。


正見者見緣法,而要有帶慧根心所的善心人才能見緣法,理論上不可能同時執取所生起的正見;但如果一個人的知和見不能一致,動力不是渡向彼岸,隨後也是可能執取見的,那時的「正見」已經成了「見」。


或問:「看渡者們負舟卻不渡海,那麼他們負舟所為何事?」


他們一切的解說,一切的請教,一切的依止,一切的傾聽都不是為了此,此即心以無依而得解脫。


以此教法,與大家隨喜,願大家早日成就各種善法,體證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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