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

是緣起法,還是因緣法?是因緣還是根緣?(辨析緣起法一)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SAMBUDDHASSA

表面看是小舟流水,「因」如流水,舟行是「果」。

究竟法層面來看,沒有小舟,也沒有流水,只有極速生滅的緣法。





簡說


日常用語或世俗諦人們常常使用「因」來代表一些特定的緣法,例如業因,這是習慣語的用法,巴利語相對應的詞是「hetu」,常常被譯成因,例如「hetupaccaya」被譯成「因緣」


這是生活中約定俗成的用法,是大家都可接受的。


但在培育觀禪時,我們應該怎樣正確使用「因」這個概念,才能有完整的實修效果?


「因」是世俗諦的用法,在勝義諦的層面是沒有「因」的,只有緣法,所以在論法和實修時,尤其是應用究竟法時應避免使用「因」這個概念,應使用「緣起法」來表述,避免使用「因緣法」。


詳細解說


「因」是那些能即直接生果,主動生果的緣法,實相是世間沒有任何一個究竟法可以稱為因,即使是佛性,也不能以獨法的形式去推動人成佛,根照上座部的用法,究竟法層面沒有緣法可以稱為因。


但依照日常用語,可以稱一些特別的緣法,如親依止緣upanissaya paccaya為因。例如五逆重罪為重業因(Karana),推動提婆達多去地獄,但這只限於世俗諦的日常用語,從究竟法的層次來看,提婆達多的動嗔心去出佛身血時,涉及眾多的名法(至少一個心,近二十心所)和色法(至少二十多個),嗔心和嗔心所只是其中兩個,並沒有一個是主因,全部都是緣法,「出佛身血」為地獄因是世俗諦的表象。


然而,在勝義諦的層面,涉及輪迴的業,其運作大部份是純功能性的,是緣力的運作,不存在一股稱為「因」的力量去直接生果,「因」根本上不屬於緣法的範疇。依照心路歷程去分析,提婆達多因出佛身血,臨終前一念是死亡心,包括眾多的心和心所,同時也依存於眾多的色法,死亡心是果報心,也是離路心,不能改變任何現象,因此不能稱之為「因」,其緣法帶著的業力切斷命根色和名命根後,下一刻地獄結生心生起,結生心也是果報心,也是離路心,也不能稱為「因」。在婆達多結生的整過個程,運作的都是不能 能直接生果的「因」,而是眾多作為果報心路的緣法及其緣力。說他去地獄的因是出佛身血等惡行,只是日常用語或世俗諦,在勝義諦的層面是沒有因的。


論及緣起法時,尤其是在世俗諦的層面,將hetu譯成因是適合的,尤其在特定的日常用語中,但在論及究竟法(勝義諦)時應避免使用「因」,應使用「緣」,避免使用「因緣法」,應用緣起法,遇上「hetupaccaya」,避免使用「因緣」,應該使用「根緣」。


實修意義


在修習觀禪時,行者需觀察各種心的運作,其中欲界大果報心是帶hetu的,即sahetuka,傳統上會譯成「有因欲界大果報心」,這個名相有點誤導,「因」習慣上意指能造業的緣法,但這是果報心,不能造業,將sahutuka譯成「有因欲界大果報心」在實修上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例如,這種果報心最常見的是「有分心」,有分作為心流的延續功能,是不能造業的,但如果譯成「有因」,容易令人產生有分心能造業的誤解,變成了潛意識或佛性。比較合適的譯法是按英文的譯法,譯成「有根欲界大果報心」,代表這個果報心帶能六根(貪、嗔、痴、無貪、無嗔,無痴)心所,只是比較有力量的果報心,不能造業。


另外又有十八「無因」(ahetuka)心,包括十五個果報心,三個唯作心,也以同樣的理由應譯為十八無根心,代表這些果報心和唯作心是沒有力量的,譯成無根心可以避免「無因心」帶來誤解:無緣無故,不由緣起而生的心。


以此教法,與大家隨喜,願大家早日成就各種善法,體證涅槃!


下一個布薩日是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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