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ĀSAMBUDDHASSA
火車上的一人和地上的一人比賽長跑,陸上的跑手與其說是和火車上的跑手比賽,不如說是和火車比賽,陸上跑手的平台注定了他的艱辛和失敗。
立志解脫的修行人也可以分成兩種,一種不改變世俗的生活習慣,繼續舊有世俗營營役役的平台,一種將修習戒定慧完全整合在日常生活中,是另一個平台;身處世俗的平台,注定了修行人的艱辛和滯留,難以進步和享受法樂,為甚麼會這樣呢?
戒定慧的平台是為了甚麼,有那些基本的結構?
Vinayo saṁvaratthāya, saṁvaro avippaṭisāratthāya, avippaṭisāro pāmujjatthāya, pāmujjaṁ pītatthāya, pīti passaddhatthāya, passaddhi sukhatthāya, sukhaṁ samādhatthāya, samādhi yathābhūtañāṇadassanatthāya, yathābhūtañāṇadassanaṁ nibbidatthāya, nibbidā virāgatthāya, virāgo vimuttatthāya, vimutti vimuttiñāṇadassanatthāya, vimuttiñāṇadassanaṁ anupādāparinibbānatthāya. Etadatthā kathā, etadatthā mantanā, etadatthā upanisā, etadatthaṁ sotāvadhānaṁ—yadidaṁ anupādācittassa vimokkhoti. (Vinaya Parivāra 14.6)
持戒是為了自律,自律是為了無咎,無咎是為了歡喜,歡喜是為了禪悅,禪悅是為了輕安,輕安是為了安止定,安止定是為了如實知見,如實知見是為了厭離,厭離是為了離欲,離欲是為了解脫,解脫是為了解脫知見,解脫知見是為了無依和涅槃。一切的解說、一切的請教、一切的依止、一切的傾聽也是為此,此即心以無依而得解脫。(《律藏·附錄 14.6》,也見於《相應部》)
Discipline is for the purpose of restraint, restraint is for the purpose of non- remorse, non-remorse is for the purpose of gladdening, gladdening is for the purpose of happiness, happiness is for the purpose of tranquillity, tranquillity is for the purpose of bliss, bliss is for the purpose of concentration, concentration is for the purpose of correct knowledge and vision, correct knowledge and vision is for the purpose of dispassion, dispassion is for the purpose of fading away [of greed], fading away is for the purpose of deliverance, deliverance is for the purpose of knowledge and vision of deliverance, knowledge and vision of deliverance is for the purpose of complete extinction [of craving, etc.] through not clinging. Talk has that purpose, counsel has that purpose, support has that purpose, giving ear has that purpose, that is to say, the liberation of the mind through not clinging. (translated by Ajhan Brahmavaṃso )
經文內容解釋了解脫的兩個關鍵知見:如實知見和解脫知見。持戒、自律、無咎後心會常常處於歡喜之中,在開發禪悅和輕安後我們能證得安止定,從安止定出定後的意識能夠有力量去暫時止熄扭曲和攀緣,這時意識便有了如實知見的能力,心會自然厭離和離欲,直至證得初果,心得以從身見、戒禁取、疑三種結中解脫出來,這時意識仍然要重複觀察煩惱,慢慢增加了解脫知見,才能趣向無依和涅槃,智者日常生活中的一切有意義的活動,包括解說、請教、依止、傾聽都是為了開發戒、定和慧,以達致無依而解脫。相比如實知見,解脫知見必須先要圓滿戒、定和慧的修習。
凡夫以如實知見證得初果後,他們的意識就進入解脫知見的層次,這兩種的知見也可以理解成兩個層次的如實知見。
在培育了基礎的善心後,我們下一步是培育基本層次的如實知見,方法是初步了解緣起法,這包括從多角度來來感知事情。
事境、事理與事緣
香蕉成熟了,農夫採集果實後需要斬掉整個「樹幹」,下一年根部會長出新的「香蕉樹」,重新結果,如果不斬,就需要等待蕉的「樹幹」自然萎謝,長出新的「樹幹」,否則永遠不會結新的果,一根「樹幹」只結一次果實,而舊時農夫和小孩子打趣時會說,要斬掉「蕉精」才能結新果。
建基於如實知見,我們可以用三個角度來觀察一件事情,分別是事情相關的事境、事理和事緣。香蕉樹結果是一件事情,事境是每年斬樹幹,事理是要斬樹幹的解釋和解說,如「蕉精論 」,事緣是斬樹幹的缘起基礎。對於好奇的小朋友和知情的大人來說,事境是一樣的,就是每年斬樹幹,但兩者的事理是不同的,大人的事理是一根「樹幹」只結一次果實,而小孩的事理是要斬掉「蕉精」。
事緣就是斬「樹幹」的原理,原來香蕉和波羅一樣並不是樹本的,其「樹幹」本身是草本的,並沒有木質,如果斬開會看到類似洋蔥的一層層的葉面結構,香蕉樹其實是錯覺,本質是草本,所以是一草結一次果,稱為「香蕉草」比較合適。對於知情的人,一個不知情的大人,和一個好奇的小朋友,同一件的事境、事理和事緣很可能是不一樣的。
大部份人比較重視是一件事的事境和事理,事緣很多時會不了了之,不明所以,人們懂得享受香蕉,卻不一定願意花時間去了解其構成;又例如一般人不會知道俗語「九牛二虎」、「無商不奸」的來源和原理,只需知道成語字義(事境)和運用(事理)感到足夠了,不會深究其事緣,如為甚麼不是「八牛三虎」、「無官不奸」或「無盜不奸」,在市場經濟中情理上消費者是有選擇的,是不會在知情下光顧奸商的,所以奸商長遠來說不會有競爭力,在計劃經濟中商人不需奸也能經營,所以「無商不奸」並不合理,但做官或做賊夠奸卻可能會有前途,為甚麼成語會說成「無商不奸」而不是「無官不奸」或「無盜不奸」呢?
一般情況下我們並不會深究事緣,明白了事境和事理,能用和解說就可以了。
世人重事理
家中的一位長者最近逝世了,還未有死亡概念的小孩子問道:「嫲嫲去了哪裏?」用向小孩能明白的概念來解說死亡的事件,是事情中的事境層面,事理是進一步解釋死亡的意義,尤其是對小孩本人的意義,對人生的意義,和自己的關係,怎樣面對等等屬於事理層面。
發現樓上的噪音的類別、強度、時限、頻率、是否合法等是屬於事境的層面,樓上的人為甚麼要在深夜制造噪音,為甚麼沒有公德心、為甚麼發生在你身上、你是否應該忍受、還是要投訴,還是要反擊的理由屬於事理的層面。
一件對我們生活有影響的事發生了,事理幫助我們去解釋甚至合理化這個事境,溶入我們各自的存在,例如兩國開戰,各自都需要向國民解釋戰爭的理由,以使師出有名,讓軍隊和民間保持士氣。事理可以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個是對個體在身體和精神方面上的影響,解釋了戰爭對國家保持安全的重要性,第二層是律則層面,解釋了戰爭的好處、意義和正義性,例如一個國家被主動侵略了,被偷襲了,那麼就會合理化第一個和第二個層面的意義,可以提振士氣。
在生活中佔據我們腦袋中思想的是事境還是事理多?能困擾我們的,引發煩惱的,引發人好奇心的是事境還是事理?
一個八十多歲的富家翁和一個二十多歲的女仕結婚了,人們心中多數想的是事境還是事理?如果是事境,那麼事情就很簡單,「兩個單身的成年人,已經得到了各自家人的祝福,結婚了。」但如果是事理的話,話題就多得了,就「八掛」得多了,「她是不是為了名和利和他結婚?」等等。
由此可以推論,假如新聞只報道事境而不提事理,報紙的內容大減八、九成也不出奇。
事情的事理是單一性質、非黑即白的,還是多重性質、有時甚至是互相矛盾的?小時候我們自然傾向單一的解釋,看了電影中的白臉的角色,自然歸類為好人,黑臉的歸類成為壞人。長大後才會知道有時事理是多重性質,不是非黑即白的。
對事情的理解在人們來說更為重要的,事理反映了我們對一件事的態度、方法和能力,以交稅為例,如果問人你願不願意將一生人所得中的百分之五十上交國家,相信願意的人並不會多,但如果問北歐人,願意的人會多得多,因為上世紀初的動亂時代,北歐人經歷極其困苦的生活,他們因此更加重視分享,互相幫助,公平分配等原則,他們明白這是生存的重要原則,因此富人都樂於繳交重稅,並引以為榮,相對一些地區的人,富人以交稅為耻,想盡辦法去避稅,他們對交稅的事境有極為不同的理解,這是歷史因素的差異導致人們思想的差異,是社會風氣,大部份人自然會視之為真,以此來理解事境。他們的態度和方法很切合當地的社會分配制度,願意同甘共苦,因此人們的幸福感很高,而世界其他大部份社區卻習慣以負面的態度來應對政府的稅收,人們的對高額稅收主觀感覺會很差。
除了事理是多樣性質,事境也有可能是多樣性的,同一件事各人看到的現實雖然一樣,但事境也可以是不同的,例如夏天常常下雨的日子,一個賣雨傘和一個賣泳衣的小販會看到完全相反的事境。
在攝影師的個案中,事情表面上看來是單一的,實際上商人所見到的事境和攝影師所看到的可以很不同,因為大家所站的立場不一樣;事理更可以是不同的,對於年輕的商人來說,再花多七千元買一件沒有用的東西是浪費,以功利主義去考慮,壞處多於好處,他的資金有限,再加上「精打細算」的個性,他又沒有違反合同,這是他所理解的事境和事理;而對年輕攝影師來說,僱用了助手,花了很多成本和心血去創作一幅作品,收不回七千元雖然不會虧本,但意氣難平,他覺得商人根本是有能力付款的,只是心理扭曲想玩弄他而己,而商人自己想無端取消合同,又不能主動提出,只能慢慢和攝影師磨時間,浪費了他很多時間又不尊重他,要攝影師自己提出取消合約,否則商人必須支付七千元,這是商人商戰策略的表現,但在攝影師的經驗模式中,看到的卻是一個心理扭曲的人,所以他表面平靜,實際感到非常憤怒,感到自己的尊嚴被冒犯了,他後來並沒有氣餒,而是這件事用來鼓勵自己,以不同事理來處理這件事,這是他的事境和事理。
同一件事,各人有各人看到的事境和事理,並以不同的事理來解釋,以不同的理來構造各自的存在,商人和攝影師都找到了各自的存有。
攝影師在隨後的幾年一直放不下這件事,他憤怒地將商人稱為《賤人》、《賊》和《小偷》來解氣,他的事理和商人的事理是完全不同的,一個事理涉及尊嚴 ,一個純粹只是生意,究竟誰對誰錯?攝影師其實是內心是受了傷,直到多年後,生活經驗豐富了,思想境界擴闊了,才看通了和放下了,這件事也變成了浮雲。他究竟明白了甚麼,讓自己走出心理困局?
如果我們如實地觀察這件事,會發現每人所經驗到的事境和事理差異可以很大,而不同時候所經驗到的事理也可以很大,其次是如果我們不看得深入些,很容易被特定的事理困住,演變成一次次的小輪迴,同一件事,攝影師被困住了,商人就很快忘記了,因為他們所持的事境和事理都不一樣。
有時事境和事理的相配極為困難,教人難以接受,兩者的相差難以合理化和接受事境的存在,江康夫的千古奇冤正好說明這一點,他被明顯冤枉了,坐了十年的牢,他仍然不能接受這件事的事理,隨後四十四年不停伸冤,要證明自己的清白,即使身邊的人都相信了他,他仍然在整個家庭付出巨大的代價下繼續申訴,希望政法系統還他一個公道,但由於紀錄流失,恐怕他的這個願望將難以實現,他會在事理的層次繼續多年的糾纏不安,不願意接受事境,心靈也因此繼續受創,他在事理上被困住了:「為甚麼世情會這麼不公平?」攝影師同樣也是被困,他們兩人需要更加深入的思考和觀察事件的第三個層次的真實:事緣,即事件生成所涉及的條件或緣法。
智者更看重事緣
相對事理,智者更看重的是事緣。事情緣起的條件和構成就是事緣,以煮飯為例,表面上是一樣人人都可以輕易掌控得到的事,實際上涉及的緣法是無量的,以米為例,由泰國農夫找田,下種種植至收成已經涉及了很多的人和事,由香港的代理商去泰國找米,包裝,運來香港,由總經銷到分銷商再到商店又涉及了無數緣法,付款購買,金錢及其背後的金融系統本身也涉及無量的緣法,然後煮食用具的製造,水電的供給,人們住的樓宇建造等等,無不涉及眾多的緣法,真的是「粒粒皆辛苦」,如果我們說:「我煮好飯了,」其實看得不夠深入,觀事緣的人會說:「在無量的緣法聚合下,加上剛才一點點的工夫,飯煮好了。」「我」在其中的角色其實很小。
攝影師要超脫這個困局,他除了看得到事境和事理外,也要看得到這個行業很多的潛規則和眾的多緣起條件,他才能放下「尊嚴受損」、「被屈」的事理。他是怎樣做得到的?
而江康夫的奇冤難度更高,多年以來他意氣難平,即使他明白法律上的事緣,明白在法理上沒有紀錄是難以推翻舊有的判決的,恐怕仍然難以接受自己所背負的強姦犯惡名,他需要看到更深的事緣,才能釋懷,脫出困局,當緣起的法則呈現時,他若能察見引致當下困境的過去業因,即使得不到平反,也能心開意解。
有時,如果只看事境和事理,只看個體和律則層面的實相,我們除了絕望外,將甚麼也看不到,這是世俗智慧的極限,再踏一步,前面就是無邊黑暗的深淵,江康夫一直在深淵邊沿徘徊不走,他不想前進,也不甘心後退,和他一起的,還有無數看不見,想不通的人,因而社會越來越多絕望的人,也此像《魷魚遊戲》這類的題材才會大受歡迎。
同一件事,不同的人會經驗到不同的事境、事理和事緣,緣份深的人當中所經驗到的大都一樣,緣淺者經驗到的不一樣,緣深者更易產生共嗚和同理心,而緣淺者之間常常不能互相了解,自然感到疏離,因而經常互相指責或者完全忽視對方,這種差異在政治上尤其明顯,不論政制如何,人類歷史上政治人物之間很難會完全和諧,沒有衡突。
有些人的經驗,乎合實相,有些比較虛幻,一般來說,合乎實相的比較有力量,脫離實相的很快會脫力,在相片的故事中,相方訂立的合同規攝影師有權取消合同,這本是對攝影師有利的,商人經驗到是合同的條文,攝影師經驗到的是個人的期望和概念,商人的經驗比較接近實相,因而他比較有力量,利用條文謀利。
如實知見、事境、事理和事緣的關係
看清楚事境、事理的實相需要第一和第二個層次的如實觀,即觀察個體層面(身體和精神)和倫理律則層面的實相,而事緣就需要法則層面的如實觀,其中律則層面給予的力量比個體層面為高。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有個關於合約精神的故事,有一個英國軍官成了戰犯,他寫信去「請假」回家送母親走完最後一程,結果竟然是德皇親自批準了,他送別母親後也守約回去戰俘營,然後再嘗試偷走。英國軍官的事理精晰明確,他深信自己能信守諾言,得到了很大的精神力量去完成承諾,超越了事境層面(生命的珍貴),而德皇的騎士精神也令他得到對手的尊重,兩年後兵敗被逼退位,到了荷蘭安享晚年,和三十多年後的希特勒戰敗後的待遇完全不同。
從表面來看虐殺小貓的事境,不同的事理會引發不同的體驗,例如以簡單的道德標準我們會批評甚至蔑視殺貓者,若從政治上階級理論來看,又會不同甚至相反的體驗,開始同情殺貓的人,所以我們必須要更進一步,從事緣的角度來觀察和經驗。
具足如實知見的人,為了善巧地在世間生活修行解脫,看事境除了看事理外,更常常會以事緣來體驗實相。
從事緣層面來觀察受冤
三個層面中以法則層面的力量最大,單單是法則層面的如實觀常常已經足夠超脫困局,修行人修到了高階時,日常行持自然依戒而行,意識常常安住於觀察事緣的層面,只會稍為注意第一和第二層面,他們在法則層面的明悟常自生起,幫助修行人在行住坐臥間超脫一個個的困局。
有不同的層面法則,屬於世俗層面的法則包括業力法則,我們可以從業的角度來析,而更有力量的法則就是究竟法層面的法則。未能掌握究竟法則的人很難相信,身負千古奇冤之人,單單是一念的智慧之光,就可以轉身而去,無憂無慮,不需受困多年。
聖者觀察遇上世間的人和事,他們自然就會以法則層面的如實知見來觀察和思考,假如一個常人被無端責罵,他自然的反應是去尋找事境和事理,思考為甚麼那個人會罵我,過程中會感到難過;而佛陀被天人噴子罵了,他自然的反應是觀察事緣,看看當中涉及緣起條件的生和滅,他會看到過去的緣,也會看到將來的緣,他看到了,他的如實知見同時也釋放出巨大的力量,讓他平靜、安然地面對,在《象足印喻經》(《中部二十八經》)中,舍利弗尊者舉了一個例子:
「學友們!如果其他人辱罵、誹謗、傷害、騷擾那位比丘,他這麼了知:『我的這耳觸所生苦受已生起,它是有緣的,非無緣的,緣什麼呢?緣觸。』他看見:『觸是無常的。』他看見:『受是無常的。』他看見:『想是無常的。』他看見:『行是無常的。』他看見:『識是無常的。』就以界為所緣,他的心躍入、明淨、住立、勝解。」
當被人辱罵、誹謗、傷害和騷擾,比丘不應去注意事境如辱罵和誹謗內容是否屬實,也不應去建構事理去判斷誰是誰非,而應只注意事緣,有些人會經驗到一個個體對另一個個體的辱罵事境,有些人會依事理去判斷,而比丘只依事緣去看,他看到的是緣起法則並依靠至高的法則之力去脫困,這就是更深層次的如實知見,可以深入到法則的層面。
如是,在聖者的眼中,沒有人被罵,也沒有罵人者,這才是流動現象的本質,一切皆是業,「業當中沒有造作者,業果當中沒有經驗者,一切都只是純粹的法在轉動,只是根和緣的堆積。」(《清淨道論》605):
Kammassa kārako natthi, vipākassa ca vedako, suddhadhammā pavattanti, hetusambhārapaccayā ti.
(vism. 605)
多巨大的輪船大海都能承托,但卻承托不起一顆小石頭,何以故?
比丘依靠別人的善心布施托缽而食,經上記載,佛陀的一些大弟子們有時托缽前會先進入滅盡定一會,讓施主得享最大的功德,對於他們自身來說善行是沒有善報的,他們這樣是做只是依法而行,讓應享福德的施主得享功德,有時是大富大貴的人,有時是滿身污穢的乞丐,在聖者法眼中並沒有分別;而當時住在給孤獨園不遠處的一個屠夫,一生無緣布施修行,聖者每天都只是經過,如空中寫字,不留半分痕跡,這也是依法而行,無緣的屠夫眼中的聖者渺如輕烟,恍惚無物,而聖者眼中的屠夫,正走向地獄的無量苦報,有不可逆轉的惡業,各人有各人的事緣,沒有人勉強而成。
智者眼中,一切現象都是純粹的法(sudhadhamma)在轉動,超越個體,沒有罵人者,也沒有被罵者,沒有被冤枉的人,也沒有冤枉人的人,有的只是業、名法和色法的緣起和緣滅,沒有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如是解脫一切困境,甚至可以在不須要看個體和律則層面的表象就能直接脫困,因為三者中法則之力最為強大,被罵者可以在完全不去理解事境和事理的情況下,單單對事緣加以審察就足可以解脫煩惱。正如世尊所說:「誰見了緣起,才算是真正見到法,誰真正見到法,才算真正見到緣起。」(《中部二十八經》)
“yo paṭiccasamuppādaṃ passati so dhammaṃ passati; yo dhammaṃ passati so paṭiccasamuppādaṃ passatī”ti. (MN.28)
有一種看法是「心淨何勞持戒」,對於阿羅漢聖者來說這句話或者會適用,他們已經根除了煩惱,而對於心充滿煩惱和心理弱點的人就不適合,不改變世俗世活平台的話我們將難以解脫,因為世俗平台上生活的人是不能如實知見的,因而苦難注定不止,他們所謂的「修行」註定只是放逸,是任由妄念奔馳的時段,無論精進還是懶惰都將是無功的。
常識是飽食者不思食,那麼已得解脫的阿羅漢聖者會不會不持戒、不修定和不修觀?
根據經典,阿羅漢聖者極為重視持戒、修定和修觀。實情看來是有些需要三學的人反而不重視三學,這不是扭曲,甚麼才算是呢?
戒定慧的平台是如實知見的緣起條件,初果聖者在一切現象中都有能力看見緣起法則,證得解脫知見,直到證得阿羅漢果以智慧圓滿解脫知見,他將時時刻刻在事境和事理中見證緣起法則,聖者們眼中看的世間與常人無異,但他們的法眼看到了事緣,心中呈現的卻不是個體,不是優劣,他們看到的只是緣法和緣法的生滅,是色法和名法,是業力的運作等各種法則,包括自己也是法的一部份,尤如一位善巧的作曲家,心中自然呈現美妙的樂曲,聖者在世間看到的只是法則的呈現,沒有冤枉人的人,也沒有被冤枉的人,無來無去,無捨無得,心中也得享平靜喜樂,一切本自具足。
以有法則故,一花一世界,以見法則故,一葉一如來。
以此教法,與大家隨喜,願大家早日成就各種善法,體證涅槃!